诗词屋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弃灰之刑

弃灰之刑
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狐假凭威

    同“狐假虎威”。唐李绅《虎不食人》诗:“不竞牛甘令买患,免遭狐假妄凭威。”

  • 范黍

    源见“范张鸡黍”。对黍米饭的美称。唐白居易《咏家酝十韵》:“酿糯岂劳炊范黍,撇篘何假漉陶巾。

  • 罢亥市

    《晋书.羊祜传》:“帝……以祜为都荆州诸军事、假节,散骑常侍、卫将军如故。祜率营兵出镇南夏,开设庠序,绥怀远近,甚得江汉之心。”“疾渐笃,乃举杜预自代。寻卒,时年五十八年。……南州人征市日闻祜丧,莫不

  • 人其人,火其书

    前一个“人”:动词。意谓使其变为人。火:动词。焚烧。 把佛老的教徒变为普通百姓,把佛老的书籍焚烧掉。 古人排斥佛道之语。语出唐.韩愈《原道》:“不塞不流,不止不行。人其人,火其书,庐其居。”明.李

  • 施颦

    源见“东施效颦”。形容女子病愁之态。宋史达祖《眼儿媚.寄赠》词:“楼高望远,应将秦镜,多照施颦。”宋叶隆礼《兰陵王.和清真》词:“施颦托倾园,《金缕》尊前劝客。”

  • 不教而战,是谓弃之

    不施行教练,便叫人去作战,这就叫抛弃他们。语出《论语.子路》:“子曰:‘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。’”后多引作〔不教而战,是谓弃之〕。三国.蜀.诸葛亮《将苑.习练》:“夫军无习练,百不当一。习而用之,一可

  • 占鵩

    源见“贾生赋鵩”。泛指占问凶吉。宋孙觌《富阳道中》诗之二:“客舍休占鵩,蛮村欲馔蛇。”

  • 次仲化鸟

    晋.葛洪《神仙传.王次仲》:“王次仲变篆为隶,始皇召之,不至,将杀之。次仲化为大鸟,振翼而起。使者拜曰:‘无以复命,恐见诛。’乃以三大翮堕使者。始皇因名其山日落翮山。”又见郦道元《水经注》卷十三“㶟水

  • 凌烟勒

    同“凌烟画像”。勒,刻。明 黄峨《寄升庵》诗:“公义私情不两全,愿君早向凌烟勒。”

  • 故宫禾黍

    禾:粟。黍:黍子,子实去皮后叫黄米,比小米稍大,为古代重要的粮食作物。《诗.王风.黍离序》:“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,过故宗庙宫室,尽为禾黍,闵周室之颠覆,彷徨不忍去。”《史记.宋微子世家》:“其后箕子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