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灰之刑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生民:一作“生人”。人类。夫子:指孔子。 从有人类以来,没有能及孔子的。 旧时极力推崇孔子之语。语出《孟子.公孙丑上》:“子贡曰:‘见其礼而知其政,闻其乐而知其德,由百世之后,等百世之王,莫之能违
北齐.颜之推《颜氏家训.勉学》:“义阳朱詹(南朝梁人),世居江陵,后出阳都,好学,家贫无资,累日不爨,乃时吞纸以充腹。寒无毡被,抱犬而卧。犬亦饥虚,起行盗食,呼之不至,哀声动邻,犹不废业,卒成学士,官
源见“陵阳钓”。指仙人陵阳子明。《史记.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使五帝先导兮,反太一而从陵阳。”晋郭璞《游仙诗》之六:“陵阳挹丹溜,容成挥玉杯。”【词语陵阳】 汉语大词典:陵阳
《艺文类聚》十一引《鬻子》:“禹投一馈而七起,曰:‘吾不恐四海之士留于道路也,恐其留吾门也。’是以四海之士皆至。”《淮南子.汜论训》:“禹之时以五音听治,置鞀以待四方之士……当此之时,一馈而十起,一沐
谓于书法造诣极高的大书法家。如晋代的王羲之。《南史.王志传》:“志善草隶,当时以为楷法。齐游击将军徐希秀亦号能书,常谓志为‘书圣’。”【词语书圣】 汉语大词典:书圣
明 朱国桢《涌幢小品.竹轩》:“〔徐本〕独嗜书,每得一书,手自披对,缺板脱字,则界乌丝栏纸,乞善书者补之。笑谓人曰:‘吾犹老鼠搬生姜,劳无用也。’”后因以“鼠衔姜”形容劳而无用。清 陶琏《示诸生》诗:
源见“秦穆杀三良”。指哀悼三良惨遭残害的《诗.秦风.黄鸟》篇。汉王粲《咏史》诗:“《黄鸟》作悲诗,至今声不亏。”
《列子.汤问》:“扁鹊谓公扈曰:‘汝志强而气弱,故足于谋寡于断;齐婴志弱而气强,故少于虑而伤于专,若换汝之心则均于善矣。’扁鹊遂饮二人毒酒(此指麻醉的药酒),迷死三日,剖腹探心,易而置之。”古代医学家
同“西山爽气”。宋陈师道《寄送定州苏尚书》:“北府时清惟可饮,西山气爽更宜秋。”
同“象寄译鞮”。《吕氏春秋.慎势》:“凡冠带之国,舟车之所通,不用象译狄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