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.孙炎传》:“孙炎为处州总制,时苗军作乱,炎被执,胁降,不屈。贼帅贺仁德以燖雁斗酒啖炎,炎拔剑割雁,且饮且骂,不屈而死。”〔燖:音xún,炖煮。啖:音dàn,(使)吃。〕孙炎“拔剑割雁,且饮且骂
《诗经.小雅.鹿鸣》:“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。我有嘉宾,鼓瑟吹笙。”《鹿鸣.序》:“《鹿鸣》,燕群臣嘉宾也。”《诗.小雅.鹿鸣》为古代欢宴嘉宾之歌,后遂用为与客欢宴之典。唐.韩愈《此日足可惜赠张籍》诗:
《穀梁传.襄公三十年》载:伯姬是春秋鲁宣公之女,宋共公夫人,亦称共姬、恭伯姬。共公死后,执节守贞。鲁襄公三十年,宋宫失火,左右劝其躲避,伯姬曰:“妇人之义:保傅不俱,夜不下堂……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。
《孟子.离娄下》:“博学而详说之,将以反说约也。”赵岐注:“不尽知,则不能要言之。”后因以“由博返约”指学成广博之后,更撮其精要,复而归于简约。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五:“老年之诗多简练者,皆由博返约之
戈:古代的一种兵器。晚上枕着兵器等待天亮,形容杀敌报国心切,一时也不放松。刘琨(271一318年),字越石,中山魏昌(今河北无极县)人,晋怀帝司马炽永嘉元年(公元307年)任并州刺史,愍帝司马邺时任大
启:开。 揭开衣衾看看我的脚和手。 古人用作临终的代称。语出《论语.泰伯》:“曾子有疾,召门弟子曰:‘启予足!启予手!’”朱熹集注:“曾子平日,以为身体受于父母,不敢毁伤,故于此使弟子开其衾而视之
《文选.扬雄〈剧秦美新〉》:“懿律嘉量,金科玉条。”李善注:“金科玉条,谓法令也。言金玉,炎之也。”本是形容法律条文的完善。今多指不可变更的条规。书多作“金科玉律”。见“金科玉条”。张贤亮《小说中国》
同“落帽客”。宋康与之《重九词》:“落帽孟嘉寻箬笠,漉巾陶令买蓑衣。”
同“和氏之璧”。元吴克恭《谷口歌采荣》诗:“哀哉和氏璞,献者楚王城。”
晋.郭璞《穆天子传》卷三:“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,西王母为天子谣曰:‘白云在天,山陵自出。道里悠远,山川间之;将(请)子无死,尚能复来。’”周穆王到西方巡游,与西王母会于瑶池上。西王母唱《白云歌》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