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郡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袁州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为宜春郡。辖境相当今江西萍乡市和新余以西的袁水流域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袁州置,治宜春县(今江西宜春市东,后徙今宜春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宜春、萍乡、新余、芦溪、上栗、分宜等市县及万载县南部一小部分地区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改袁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复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改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袁州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为宜春郡。辖境相当今江西萍乡市和新余以西的袁水流域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袁州置,治宜春县(今江西宜春市东,后徙今宜春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宜春、萍乡、新余、芦溪、上栗、分宜等市县及万载县南部一小部分地区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改袁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复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改袁州。
即今印度河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附“广州通海夷道”: “ (提国) 其国有弥兰大河, 一曰新头河, 自北渤昆国来, 西流至提国北, 入于
清代指蒙古族聚居的地区。主要指今蒙古国、我国内蒙古、新疆阿尔泰地区及俄罗斯图瓦共和国。喀尔喀蒙古又称外蒙古,唐努乌梁海、阿尔泰乌梁海归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; 内蒙古各盟旗归绥远城、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等将
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东南冲河镇。清光绪《吉林通志》五常厅图:东南有冲河口。在黑龙江省五常市中东部。面积423平方千米。人口3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冲河村,人口 1400。因濒冲河而得名。民国时称第六区,伪
在今云南永平县城东郊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土巡检司于此。
即登牙侬。今马来西亚马来半岛东岸瓜拉丁加奴。《元史·外夷·马八儿等国》:至元二十三年(1286),马八儿、丁呵儿等国“皆遣使贡方物”。
①又名樟树镇。北宋属清江县。即今江西樟树市。明洪武三年 (1370) 于此置巡司。清乾隆三十年 (1765) 裁,移临江府通判驻此。1949年为清江县治。1988年改为樟树市。②一名清江嘴镇,又作靖江
简称甘肃行省。元至元十八年(1281)置,治所在甘州路(今甘肃张掖市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黄河以西、宁夏大部、内蒙古西部及新疆、青海部分地区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并入陕西等处行中书省。
在今江苏淮阴县北。1943年3月,新四军三师七旅十九团四连在反“扫荡”战斗中被日伪军一千余人包围在此,与十几倍于己的敌人浴血奋战,毙敌一百七十余人,全连指战员全部牺牲。朱德在《八路军和新四军的英雄主义
在今广东珠海市南拱北街道办事处。清光绪十三年 (1887) 开为商埠,设拱北关。
即今江西泰和县东北沿溪乡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7: 泰和县东北 “五里至矶头汛,又十里至沿溪渡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