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塘安抚司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瓮安县东北草塘镇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省入瓮安县。
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瓮安县东北草塘。属播州长官司。万历二十七年(1599年)并入瓮安县。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瓮安县东北草塘镇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省入瓮安县。
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瓮安县东北草塘。属播州长官司。万历二十七年(1599年)并入瓮安县。
在今河南唐河县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胡阳县 “有蓼山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1唐县 “唐子山”条下: “蓼山在县南九十里。县本古蓼国地,山因以名。”
三国吴置,属武陵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巫山县南。西晋咸宁元年 (275) 废。南朝宋复置,属巴东郡。南齐改为聂阳县。
①即犍为山。在今四川犍为县东南岷江东。《元和志》卷31犍为县:大鹿山“在县(旧治)北一里”。《寰宇记》卷74犍为县:“隋开皇三年废沈犀州,于大鹿山下置犍为县。”《清一统志·嘉定府一》:犍为山“在犍为县
①又名翁同山、阴山。在今天津市蓟县北,接玉田县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田畴传》:“畴率宗人避难于无终山。”又《水经·鲍丘水注》:鲍丘水“西南径无终山,即帛仲理所合神丹处也,又于是山作金五千斤, 以救百姓,
北宋置,属伏虞县。在今四川仪陇县东。
即石室山。在今广东肇庆市北五里。《寰宇记》卷159端州高要县: 嵩台 “在高要县北五里。《南越志》 云: 高要有石室,自生风烟,南北二门状如人,巧意者以为神仙下都,因名为嵩台。山中有石燕。北海李邕有记
东汉初公孙述筑,在今四川奉节县东十里白帝山上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公孙述名之为白帝,取其王邑”,故以为名。其后历为州、郡、县治所。北宋时移州、县于今奉节县,城遂废。城居高山,形势险要。三国时蜀汉以为防
①在今浙江绍兴市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2绍兴府:白水湖在“府北十里。旁通十里,足资灌溉,兼有菱芡鱼虾之利”。②在今浙江桐庐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0桐庐县:白水湖在“县西北二十里。广百三十余亩,溉田甚溥
即今贵州凤冈县西南琊川镇。明置巡司于此。清置偏刀水汛。1932年改设琊川镇。
即今江苏邗江县北二十六里黄珏镇。清嘉庆 《扬州府志》 卷16 《都里》 引 《雍正志》: “黄珏镇即黄珏桥,在城北四十里白茆湖北、黄子湖南,地多高阜,最为偏远。相传宋、元之季,士大夫避地多居于此。今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