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昌县
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置,属庭州。后改属西州。治所在今新疆鄯善县西北 (一说即今鄯善县)。《寰宇记》 卷156蒲昌县: “取县东蒲类海以为名。” 贞元时为吐番所据。县废。
古县名。唐贞观十四年(640年)平高昌,以其东镇城置。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。因地近蒲昌海(即罗布泊)得名。属西州都督府。贞元后废。
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置,属庭州。后改属西州。治所在今新疆鄯善县西北 (一说即今鄯善县)。《寰宇记》 卷156蒲昌县: “取县东蒲类海以为名。” 贞元时为吐番所据。县废。
古县名。唐贞观十四年(640年)平高昌,以其东镇城置。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。因地近蒲昌海(即罗布泊)得名。属西州都督府。贞元后废。
又作黄梁村。在今广东斗门县 (井岸镇)西北斗门镇。清雍正十年 (1732) 置巡司于此。
亦曰七里沟。在今江苏扬州市东北十里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江都县:“宝历二年,漕渠浅,输不及期,盐铁使王播自七里港引渠东注官河,以便漕运。”即此。
在今河北卢龙县西十五里。《水经·濡水注》: “ (孤竹) 祠在山上,城在山侧。” 《清一统志·永平府一》: 孤竹山,“ 《旧志》: 洞山,古孤竹山也,距 (卢龙) 城西十五里”。
在今广东中山市北。明弘治九年(1496)置巡司于此。在今广东省中山市北。明弘治九年(1496年)于此置小黄圃巡检司。清康熙元年(1662年)裁,寻复。
隋大业五年(609)置,治所在且末城(今新疆且末县城西南)。隋末废。隋大业五年(609年)置,治且末城(今新疆且末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迪尔河以东、若羌县以南的大部分地区。隋末废。
战国齐邑。在今山东邹平县东北苑城乡。《战国策·齐策一》: 田忌为齐将,“孙子谓田忌曰:‘重踵高宛’”。指此。古邑名。战国齐邑。即今山东邹平县东北苑城镇。《战国策·齐策》:孙子曰:“军重踵高宛。”即此。
即白箬铺。今湖南望城县西南白箬乡。
在今浙江诸暨市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2诸暨县 “句乘山” 条下: 银冶山 “相传山有银矿”。
即今河南陕县东南硖石乡。杜甫《石壕吏》诗:“暮投石壕村,有吏夜捉人。”北宋置镇。在今河南省陕县东南硖石镇。唐杜甫《石壕吏》:“暮投石壕村,有吏夜捉人。”
即句注山。在今山西代县西北。《元和志》卷14雁门县:句注山“一名西陉山,在县西北三十里”。即“句注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