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台 (臺) 县
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高台千户所置,属甘州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七年 (1729)改属肃州。民国初属甘肃安肃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
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高台千户所置,属甘州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七年 (1729)改属肃州。民国初属甘肃安肃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
明置,即今贵州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南丰乐镇。
即今湖北谷城县西北马脑观。《清一统志·襄阳府三》:马脑观“在谷城县西一百八十里阴岩山。本朝乾隆十九年设巡司。嘉庆十一年裁”。
金筑,故址在今甘肃临洮县境。《金史·地理志》 临洮府狄道县有景骨城。
即今福建福州市西建新镇。明万历《福州府志》 卷3: 府城西胜业乡有洪塘。
即今山东龙口市东南十四里北马镇。清同治《黄县志》有北马集。1984年设镇。
唐置,属羁縻思峨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珙县西北。后废。
西汉武帝元狩六年(前117)改江都国置,治所在广陵县(今江苏扬州市西北蜀冈上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扬州、邗江、江都、高邮、宝应、金湖等市县地。东汉建武十八年(42)改为广陵郡。西汉元狩六年(前117年)析
又名蒲口。清置,属天津县。在今天津市北。清光绪 《畿辅通志》 卷93: “同治十一年,在天津县离城三十六里之蒲沟汛地方,俗名蒲口,购买民地五十九亩有奇,建造火药库三座,环以墙濠。又建驻守兵弁兵房。”
即今河南泌阳县北八十八里象河乡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①北宋政和四年(1114)置,为隆州治。治所在今广西东兰县南。宣和三年(1121)废。②1930年由遵化、密云、蓟县析置,属河北省。治所即今河北兴隆县。1949年划归热河省。1956年属河北省。③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