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州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龚州。北宋政和元年 (1111) 废。三年 (1113) 复置,南宋绍兴六年(1136) 又废。
唐贞观七年(633年)置,治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属岭南道。以龚江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。北宋政和元年(1111年)废,三年复置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废入浔州。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龚州。北宋政和元年 (1111) 废。三年 (1113) 复置,南宋绍兴六年(1136) 又废。
唐贞观七年(633年)置,治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属岭南道。以龚江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。北宋政和元年(1111年)废,三年复置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废入浔州。
在今山西襄汾县东北。《魏书·太祖记》:北魏天兴五年 (402),“诏并州诸军积谷于平阳之乾壁”,以备后秦。“姚兴遣其弟安北将军、义阳公平率众四万来侵,平阳乾壁为平所陷”。在今山西省襄汾县西北襄陵镇东南
①在今陕西石泉县东北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6石泉县:红河“源出县北二十里之五攒岭,两岸沙石皆红,因名”。②清代称礼社江蛮耗以下为红河。在今云南南部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文山县:“西南,红河,即礼社江下
在今江西南昌市八一大道376号。原为讲武堂,建于清末。1926年为江西陆军将校讲习所。1927年春朱德在此创办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军官教育团,由朱德任团长,陈奇涵任教育长。成为南昌革命活动的一个基地和堡垒
元置,属管番民总管。治所在今贵州开阳县东北。明废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开阳县西南。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明废。
即今湖南资兴市东南滁口乡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在湖南省资兴市南部。面积164平方千米。人口1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葫芦顶,人口2830。因位于滁水出口处,故名。1956年设滁口乡。1958年属先进公社,1
即上洛。在今陕西商州市。
元至元二十四年(1287)升乌撒宣慰司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乌撒路(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)。明废。见“乌撒土司”。
即牛满河。今俄罗斯阿穆尔州黑龙江支流布列亚河。《清高宗实录》卷743:乾隆三十年(1765)八月癸亥,黑龙江将军富僧阿等奏:“往探纽曼河源之协领阿迪木保称:自黑龙江入纽曼河,复经西里木第河,入乌默勒河
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偏桥中寨蛮夷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施秉县城偏北。永乐十二年 (1414) 改属镇远府。清以后废。明洪武五年(1372年)改偏桥中寨蛮夷军民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
北宋置,属江原县。在今四川崇州市东南金马场。(1)在吉林省舒兰市东北部,北邻黑龙江省。面积148平方千米。人口1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下金马,人口 1029。清光绪初年传屯南小河有金马驹饮水,遂以屯名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