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公郎
官名。尚书省三公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。秩四百石,六品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晋六品。南朝属吏部尚书。宋六品;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,郎中并秩六百石,四品。北魏属殿中尚书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。北齐沿置,员二人,六品上,下置掌故主事等官。
官名,三国魏始置,为三公曹长官,也称三公曹郎中,资历深的可转为侍郎,秩四百石,六品。其后,两晋南北朝多沿置。参看“三公曹”条。
官名。尚书省三公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。秩四百石,六品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晋六品。南朝属吏部尚书。宋六品;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,郎中并秩六百石,四品。北魏属殿中尚书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。北齐沿置,员二人,六品上,下置掌故主事等官。
官名,三国魏始置,为三公曹长官,也称三公曹郎中,资历深的可转为侍郎,秩四百石,六品。其后,两晋南北朝多沿置。参看“三公曹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始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7),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。秩正八品。隶工部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秩正八品、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刘备置,以赵云为之,统领留守荆州军营事务。官名,三国刘备置,掌荆州留营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关张马黄赵传》:“先主入蜀,云留荆州。”注:“云别传曰:先主入益州,云领
官名,即太子右卫副率。
官名。尚书省主客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置南主客郎,西晋有南、北、左、右主客郎,东晋省并,唯置一主客郎,亦称主客郎中,六品。后省。南北朝复置,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仆寺厩牧署,设丞。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
官署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(930)分飞龙院为左、右,以小马坊为之,掌马牧之事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正二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封资政大夫,属绿营者正二品封骠骑将军,后各有变化。至乾隆五十一年(1786)统一于此,只封武职正二品,遂成定制。官名。清代官制,武阶正二品授
乐官。《吕氏春秋·孟夏》:“乃命乐师,习合礼乐。”高诱注:“乐所以移风易俗,荡人之邪,存人之正性,故命乐师使习合之。”《周礼》春官有乐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。其职掌教国小乐舞、乐仪。凡国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,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刑部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