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知事
官名。金置,为三司所属事务官。员额二人,秩从七品,以识女真、汉字人充任。
官名。金置,为三司所属事务官。员额二人,秩从七品,以识女真、汉字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官名。主宿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载,平帝元始元年(后1)更名期门为虎贲郎,置虎贲中郎将统领,秩比二千石。隶属光禄勋。然据《王莽传》,似为元始三年以后事。东汉因之。主虎贲禁兵。光武帝、明帝时常以侍中兼
官署名。清朝广东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置局,乾隆三年(1738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为承徽寺的佐官见“承徽寺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。置使、副使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置。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。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。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。见《魏书·李顺传》、《李灵传》。
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。均沿五城理讼之例,掌审理诉讼案件。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改为内外城预审厅。
见“八作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八作司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二年(702)始于太史局置,员二人,从八品下,掌知更鼓漏刻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加号五官挈壶正,置五人,正八品上。宋初沿置,隶司天监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秘书省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