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辽制于黄龙府和兴中府置同知,为知府的副贰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金代京府与外府亦设同知,位在府尹之下,少尹之上。元代在散府府尹之下亦设同知为其副职。明制,府同知与通判分掌清军、巡捕、管粮、治农、水利、
大理卿简称。
官名。秦置,西汉因之,秩六百石。有丞。领未央宫卫士,管理宫城诸门警卫。隶卫尉(中大夫令)。其余诸宫亦置,分隶诸宫卫尉。东汉南、北宫各置一员,皆隶卫尉。三国魏、西晋沿置,七品。东晋、南朝省。北齐复置,为
即“太子少师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佐助视察长视察全省警务。(2)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省政府各厅,其职务为代表各厅考察所属机关及地方长官之工作。视察员分荐任及委任两等,抗战期间各省省政府紧缩组织,各厅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成员。宣统元年(1909)依《各省咨议局章程》,采复选制产生。数额按各省取进学额百分之五并参酌漕粮数确定,多者(顺直)一百四十人,少者(新疆)三十人。掌参与咨议局职权内议案的提出,
官署名。辽于各属国各置详稳司,称为某国详稳司,属北面属国官。各掌其本国兵马之事,设官有某国详稳、某国都监、某国将军、某国小将军。
官名。掌管国王、王后伙食和祭祀酒食的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“人”注:“祀人:主炊官也。”任此官的为妇女或阉人。
官名。唐朝节度使兼支度使,则置支度副使,以主军资粮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