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河乌古部都详稳
官名。辽朝置,负责管理三河乌古部等部族军政事务,辽太祖天显七年(932),授耶律朔古为之。
官名。辽朝置,负责管理三河乌古部等部族军政事务,辽太祖天显七年(932),授耶律朔古为之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原称部,属行政院;民国二十年改称署,属内政部;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卫生事务,置署长一人,掌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医政、保健三科,分司职掌,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。官署名。民国
官名。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。由直年大臣于各旗章京内委派,位直年旗参领之下,无定员。掌章奏文移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柔远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:“孙策创业,命昭为长史、抚军中郎将,升堂拜母,如比肩之旧,文武之事,一以委昭。”三国魏亦置。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督领中军,秩第四品。司马干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平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。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六日公布的《教育部编译馆规程》规定,编译馆的主要职掌为:一、撰述高深书籍;二、译述学术的专门名著;三、审查教材、教具和科学器械。设馆长
北洋政府置,为北京军政府时期礼制馆的长官,见“礼制馆”。
官署名。①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置,掌依典礼裁定行礼所用仪仗、法物等制度。多以参知政事为判院,学士、丞郎、诸司三品以上为知院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废。②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七年(166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改为司籍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