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三法司

三法司
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


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法司。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。参看《清会典·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》、“三司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钾仗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元融妃卢贵兰墓志》:“ (元景哲) 俄迁尚书祠部郎中,通直散骑常侍,朱衣直阁、钾仗都将。”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五○)

  • 大通关大使

    官名。明朝置,隶兵部。未入流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官名。明代兵部所辖有大通关,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俱未入流。

  • 奏差

    官名。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。正七品以供差遣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。官名。元代于中书省、六部、院司、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,员额若干人,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。明清

  • 判度支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度支司”。

  • 明安

    官名。金朝称猛安,清朝改译为明安。见“猛安”条。

  • 右奉裕卫

    官署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内率府。

  • 左藏北库

    见“左藏库”。

  • 奉宸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奉宸司”。

  • 郡总制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的行政区划,分省、郡、县三级。郡由清代的府改称,设总制一人,官等为十等,管辖各县监军、乡官。

  • 内主事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六年(596)内侍省置二十员,以承门阁。以宦官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