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

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
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镇抚人民、稽察边防军旅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使居上京,秩正三品; 副使居东京,秩正四品。下设签安抚司事、签按察司事、知事兼安抚司事、知法等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柴草部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
  • 扈从军

    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,称为扈从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
  • 和尚功德司

    官署名。西夏置。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次等司。负责全境僧人事务。与出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,另有四副使、六通判、六承旨。

  • 右娥英

    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·后主记》:“(武平) 五年 (574) 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
  • 州都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五代时诸州均置都指挥使以掌守城之兵,以诸州名冠于指挥使之上,如定州都指挥使即领定州之兵;在京师者称为在京都指挥使。

  • 大官署署令

    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一人,从六品,后改称署正。掌供祭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。

  • 河南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僧正司

    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
  • 六队大夫

    王莽以南阳郡为前队,河内郡为后队,颍川郡为左队,弘农郡为右队,河南为祈队,河东为兆队,六队各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。

  • 盐课提举司提举

    官名。简称“盐提举”。盐课提举司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朝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清朝亦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。例以通判、运判、州同升位。官名。元、明皆置,为提举司长官。详见“盐课提举司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