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护军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职者授。
勋官名,金朝置,勋极正三品授上护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职者授。
勋官名,金朝置,勋极正三品授上护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掌平衡物价,贵则卖,贱则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治栗内史,秦官,掌谷货,有两丞。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。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田五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乡士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,旅下士三十二人。各掌国中其乡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王城及百里之内的近郊为乡,置乡法上士,正三命;乡法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属区的行政主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下府主将。
太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太尉为掌武” 。太尉的别称,唐人称太尉为掌武。见宋朝洪迈《容斋随笔·官称别名》,参看“太尉”条。
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。《魏书·毕众敬传》:“众敬弟众爱,随兄归国,以勋为第一客,赐爵巨平侯。”
官名。西汉少府所属有考工室令丞,掌制作器械。武帝时改称考功令丞,东汉转属太仆,职掌略有变化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,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,及主织绶诸杂工,左右丞各一人。”
黄帝时的六个大臣:蚩尤、大常、奢龙、祝融、大封、后土,六人分掌天地四方。见《管子·五行》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。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; 统军五员、别将十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有典瑞中士二人,掌所执的玉瑞与礼神的玉器的保管,辨别其名号物色与用处。北周依其制置典瑞中士,正二命;典瑞下士正一命。属春官府礼部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