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。
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清商署令之副,与令共掌清商乐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。官名。见“太乐令丞”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官名。清朝方略馆之职官。满、汉各二人。不常设,纂修方略时,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。事毕则省。
指相国之官。《吕氏春秋·下贤》: “今汝欲官则相位,欲禄则上卿。”
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。地位次于巡江工司。见“海事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