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勾司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官。元丰改制,专勾司改属太府寺。南宋时为避高宗赵构之讳,改称审计司。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官。元丰改制,专勾司改属太府寺。南宋时为避高宗赵构之讳,改称审计司。
官名。东晋康帝始以大臣领史局,渐为制度,《史通》卷一○《辨职》: “近古每有撰述,必以大臣居首。案《晋起居注》载康帝诏,盛称著述任重,理藉亲贤,遂以武陵王(晞)领秘书监”,“既而齐撰国史,和士开总知”
官署名。宋朝置于各州,掌收储本州钱物,以供本州、本路军兵衣赐之用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),令州县诸司所入一金以上皆入军资库,以使取之于民者尽归于官。
官名,汉置,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,掌烽火报警。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,发现敌军,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,冒起浓烟,以报有敌人。据说,狼粪烟抗风力强,能直升高空,很远就能看见,故又称“烽火”为“狼烟”。《后汉书·
官名。唐自肃宗以来,连年用兵,国库不充,百官俸折。大历时诏天下青苗,每亩税钱五十,市轻货以给百官。于诸道设青苗使各一人以总其事。两税法实施以后,青苗钱不废,仍以夏秋两季征收之。
官名。明清负责江南织造衙门之长官。明朝于南京、杭州、苏州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,均由宦官充任。掌织造御用龙衣。清朝沿置,江宁、杭州、苏州三处各设织造监督一人。简称“织造”。例以内务府司员简派,一年更代。
官名。1、城门校尉的简称。2、泛指守城军官。汉朝张衡《西京赋》:“城尉不弛柝,而内外潜通。”官名。汉代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城尉,协助部都尉主屯兵之事。城尉与部都尉同城,故有时兼行部都尉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亦称起居令史,掌起居注的修撰。“每行幸宴会。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宾客训答。”(《册府元龟》卷五五四《国史部·总序》)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明朝各卫指挥使司所属经历司设,一人,从七品,为各卫首领官,掌出纳文移等事。
清朝客民编户之头目。客民在地方开张贸易,置有产业者,与土著一律顺编里甲,其头目称客长。掌查报编户客民之偷盗奸伪情事,督催钱粮,勾摄公事等项,并查察往来无定之商贾。
官名。主管朝会班秩、威仪。唐朝多以殿中侍御史充任,若全都出使在外,则以监察御史里行充,纠离班、语不肃者。五代沿之。宋真宗咸平六年(1003)三京留司御史台置一员,与令史分按院、管勾两班;又有入品知班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