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门处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专门学科学务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专门学科学务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每处一所。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一至二人,并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邮政,凡邮递方法、邮便汇兑、邮便包裹、邮票款式及邮盟条约均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等。官署名。(1) 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全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掌三辰之法,以布祭于神鬼,下设神士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马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犹言“骑兵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令骑士从陆道,步兵从水道顺流浮渭入河,以五日可到孟津,与骑会洛阳。”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。骑士即骑兵,西北边郡产马地区多用之。《史记·灌婴列传》记文帝三年(公元
官名。东汉始置,为尚书台佐贰官,居尚书右丞上,秩四百石。总领尚书台庶务,主管吏民章奏及台内小吏。魏、晋、南朝为尚书省佐官,位次尚书,与右丞共掌尚书都省庶务,率诸都令史监督稽核诸尚书曹、郎曹政务,督录近
官名。见“太仓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主客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唐代考课之制,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,合称二十七最。其具体内容为:一、献可替否, 为近侍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官);二、铨衡人物,擢尽良才,为选司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