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宋朝沿边溪峒有都巡检使。南宋时于海南琼管及归、峡、荆门等处,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,控制溪峒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唐朝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始设,为司天台属官。额一人,正五品上。系春、夏、秋、冬、中五官正之一,掌司四时,司其方之变异。宋朝沿置。初属司天监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属太史局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 (784) 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佐部署掌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、营防守御之政令,以武臣诸司使以上或文臣两省五品以上充任。后避英宗讳,改称副总管。武官名。见“都部署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食局,掌方药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食局。掌医方药物,凡
参见“太仆丞”。官名。为太仆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丞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太仆寺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条例之颁布事项;二、呈请核准事项;三、地方官吏之指挥监督事项;四、选举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自治监督事项;二、公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