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京宰相府左相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为首相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为首相。
官名。十六国北凉置,掌经籍的校对刊定。《魏书·阚骃传》: “拜秘书考课郎中,给文吏三十人,典校经籍,刊定诸子三千余卷。”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。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,主刑部事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编修史籍,以别官兼任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雨伞和旱伞。
官名。清以兵部侍郎一人典京师驿传事务,称为管理馆所侍郎。见“会同馆(2)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分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部,掌督漕运,隶大司农。东晋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国防经费的预算、决算及审核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十二属部,浙江部兼领云南。各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理一省刑名,
见“福晋”。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;一、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;二、曾任最高级荐任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