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宫步兵校尉
即“太子步兵校尉”。
即“太子步兵校尉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后置,佐防御使掌本州军事防务。五代后周世宗显德五年(958)定为准从六品。宋朝沿置,无职掌,用以安置贬降官员,哲宗元祐(1086—1094)中定从八品。辽朝置为防御使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至唐为鼓吹署长官。东晋或省。隋朝正八品; 唐朝置二员,从七品下。北宋为太常寺鼓吹局长官。辽朝复为鼓吹署长官。参见“鼓吹署”、“鼓吹局”。
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。② 见“监临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改正八品。为司赞、典赞之佐。宋朝为尚仪属佐,协助司赞掌礼仪、班序、设版、参拜之事。金沿唐宋之制,置二人。明朝置为女官六局中尚仪局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大鸿胪副贰、协掌典礼司仪、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四品上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太尉府置户曹,主民户祠祀农桑事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置左户曹,设兼左户行参军以主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为司农卿副贰。梁四班,陈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为“大司农丞”省称。北齐置为司农寺属官,位次卿、少卿,七品。历朝沿置。隋、唐、五代判本寺日常公务,掌租税折糙进京收纳及官产奴婢分配等事。隋置五
即“当途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