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省监印
元朝吏职。掌监视省事,设二员,有中书令则置。
元朝吏职。掌监视省事,设二员,有中书令则置。
官名。宋仁宗景祐四年 (1037) 置,掌侍从备顾问。官名,宋仁宗景祐四年(公元1037年)置,备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天章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农工商部尚书设。并作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,员额一人。见“农工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设知院官一至二人,详议官六人,皆以朝官充任。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本院,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,再下中书审议,中书议后再奏,取旨后始定案,以防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邦国地域疆界划分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形方氏,中士四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制邦国之地域,而正其封疆。无有华离之地,使小国事大国,大国比小国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冬官府简称。(2)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工部之改名。后代即沿用以称工部或其首长。(3)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,属外交部,其职掌为:一、政治交涉;二、地土国界交涉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五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六
官名,汉置,掌收工税等。详“工官”、“工官令”条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刑狱之事。
即“太子旅贲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库部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