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国银行

中国银行

银行名。其前身为大清银行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为中国银行。次年四月,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,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,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,分为六十万股,每股一百元,政府先认垫三十万股,余数由私人购买;由政府先交所认购股份三分之一以上,银行开始营业,同时招募商股;八月,北京中国银行开始营业。各省在原大清银行的基础上亦陆续成立中国银行分行。中国银行设总裁、副总裁各一人,任期五年。行内分设秘书处及文书、检查、证券、营业、出纳、发行、国库、计算八局;旋改置总务、会计两处,营业、出纳、发行、国库各局。三年 (公元1914年)八月,仿欧美制度把总行改为总管理处,统辖各地分行,但仍保留总行名称。总管理处设总稽核、总司帐、总司库、总司券五职,员额各一人;原有营业和出纳两局,则改归北京分行。分行设经理一人,事繁的设副经理一人,均由总裁派任。分置文书、营业、出纳、会计、国库五股。经总管理处的核准,得设立分号和汇兑所。中国银行设董事九人,监事五人,由股东总会选任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六月中国银行由北洋政府接管,由财政总长派监理官一人,监视中国银行一切事务。中国银行的营业种类如下:一、国库证券,商业确实期票,汇票的贴现或买入;二、办理汇兑和发行期票;三、买卖生金、生银和各国货币;四、经收各种存款,代人保存证券票据和其他一切贵重物件;五、代素有交易的银行、公司、商号和个人收取各种票据的款项;六、以生银和生金作抵押的借款。此外还代国家发行国币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由于中央银行成立,规定本行为国际汇兑银行,股本总额二千五百万元,内官股五百万元,商股二千万元。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扩充为四千万元,官商各半,其业务趋重于国内外汇兑,但仍保有代理一部分国库及发行钞票之权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膳上士、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外饔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祭祀的割烹,陈设内装牲体鱼腊的鼎俎,并负责料理致送或宴饮宾客有关食物的事宜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外膳上士,正三命;中士,正二命;外膳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

  • 云南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云南司郎中。①明清户部云南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初设一人,宣德(1426—1435)中增设二人。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

  • 大断事官

    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
  • 宥恤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赦典,颁降条款,清理广狱,并复核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

  • 县记室书佐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,其地位低于记室史,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

  • 兴圣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兴圣宫汉人军民之政。亦称“兴圣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置都部署、副都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
  • 停任

   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即“勒停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大单于

    ①官名。单于本是匈奴最高首领的称号,十六国时期为各少数民族统治者沿用。除了用于称最高统治者外,主要指政权中管理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事务的最高长官,多由该政权的皇位继承人或其宠信的儿子、大臣出任,并由出身

  • 宝云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云南之铸钱局。顺治十七年(1660)置局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云南府知府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
  • 南班

    即“环卫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