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官名。唐初沿隋制置司历,从九品上,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加号五官司历,隶司天台。辽朝为司天监属官,掌有关历法之事,为南面官。明朝钦天监亦设,正九品,佐五官正推定历法。参见“司历”。官名。唐代司天台
官名。参见“刑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州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同一官署做官的人。《左传·文公七年》:“同官为寮。吾尝同寮,敢不尽心乎? ”
官署名。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、北两院,各设厅事,各置使一人,以宦官充任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。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,与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之仪,应内外进奉,悉检视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奖励各种学术技艺,考察专门学会,兼理图书馆、天文台、气象台,负责海外留学生之派遣、奖励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① 流外官的等级制度。西魏废帝元钦三年(554)置,北周沿之。《周书·文帝纪下》:“三年春正月,始作九命之典,以叙内外官爵。以第一品为九命,第九品为一命。改流外品为九秩,亦以九为上。”隋文帝开皇元年(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吏部所置八尉之一,从九品; 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从九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