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统领弘义宫各地丁户,征调兵丁。共设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四处提辖司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设于各路,掌管所属道人。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以道录为长官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(1382),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,录于礼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主簿,陈沿置。北齐皇子王府亦置此职。隋置于诸王府,唐置于亲王府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从六品上,掌覆省书教。
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宫内给事官。永安建制始设。分左、右,编衔左单右双,共四十八人。职同检点。由童子充任,服侍天王生活起居。官名。天子、王侯之医官。战国始置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荆轲逐秦王”,“是时侍医
官名。春秋战国时宋国置,卿爵,一说为近官有宠者,一说为宋外戚之官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改太守为大尹,东汉复旧称。明朝尊称府县主官为大尹。清朝则为知县别称。1、执政受宠的高级官员。《左传·哀公二十六年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,葴尹宜咎城钟离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。一说相当《周礼》的“县士”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使野司寇各保其征。”杜预注: “县士也。”官名。掌郊野的诉讼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明日,使野司寇各保其征
官制用语。宋朝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,称出官。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(后改二十岁),经铨试或呈试合格,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。如铨试不中,年满四十; 呈试不中,年满三十,亦许出官。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