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爵都尉
官名。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改主爵中尉置,掌封爵之事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右扶风,治内史右地,为三辅行政长官之一,职掌全异。
官名,汉景帝中六年改主爵中尉为主爵都尉,掌封爵事。汉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右扶风,汉内史右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主爵中尉》。
官名。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改主爵中尉置,掌封爵之事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右扶风,治内史右地,为三辅行政长官之一,职掌全异。
官名,汉景帝中六年改主爵中尉为主爵都尉,掌封爵事。汉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右扶风,汉内史右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主爵中尉》。
监狱名,也写作掖庭狱、掖庭诏狱。汉置,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,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。辅上书言……书奏。上使侍御史收缚辅
官名。宋徽宗大观 (1107—1110) 中枢密院置,员三人,正九品。
选官制度。亦作资选,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。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,郎吏多以富赀入选。汉初规定,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。景帝后二年(前142)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。武帝时废除。后代或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刘丰传》:“魏(孝庄帝)永安(528—530)初,(刘丰)除灵州镇城大都督。”参见“镇城都督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
官名。北周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有左右侍上士,正三命;左右侍中士,正二命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说:“左右侍陪中侍之后。并银甲,左执凤环,右执麟环长刀”。
官名。司徒府左西曹属官。参见“司徒左西属”
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,省称诚议。为无职掌散职,多作为加官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正六命。北周加诚议大夫者, 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卷九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