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侍卫马军司
宋朝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省称。
宋朝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省称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夏朝所置教育机构。相当于周朝的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,养庶老于西序。”郑玄注:“西序”,“亦小学也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
官名。又称“戎右”、“右”。春秋晋、齐等国置。大夫爵。作战时与主将同车,立于车右,执戈盾护卫主将。兼管执兵著甲等车中役使之事。《公羊传·成公二年》:“逢丑父者,(齐)顷公之车右也。”《谷梁传·成公五年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 置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事。设尚书二员,侍郎二员,郎中四员,员外郎六员。至元元年(1264)罢,以吏礼为一部,另立户部。三年,复立。五年,又分为吏礼部和户部。官署名。元
官名。北魏置,侍从禁闱,任用士人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杨椿“以端慎小心,专司医药,迁内给事,与兄播并侍禁闱。”隋朝为宦官,于内侍省置四员,从五品下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承直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六员,正七品下。每日尚乘以厩马八匹,分为左右厢,立于正殿侧宫门外,进马二人,戎服执鞭,侍立于马之左侧,随马进退,虽名属殿中省,实为武职,用资荫选择,如千牛备身。玄宗天宝八载(7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将军府的主官。见“将军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。明朝称州同知,清沿置,改称州同,以别于各府之同知。无定员。从六品。与州判分掌督粮、捕盗、海防、水利诸事。全国共设五十二人,属直隶州者二十,例以举人除授;属散州者三十二,例以兵
长安四市,各置长丞,掌管市政治安及度量衡,为左内史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左内史更名左冯翊,属官有……长安四市四长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