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社会对武职的通称。清代称参将、游击以上武官为将,都司、守备以下为弁。《清会典·事例·兵部武生童考试二》:“如有恃符滋事不知奋勉者,即令该管将弁详请开除。”
清朝地方知府以下官员,凡经任免者,由各省布政使将任免公告书于粉漆牌上,在政政使衙署前揭出,称挂牌。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清代地方官员自知府以下出缺时,由各省布政使派员署理, 在衙署前悬牌公布,称为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又置九豆和官,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,悉属之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拟佽飞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明朝及清初提刑按察使司之职官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始设,为按察使司之正官,正五品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革,次年复设。分领提学、驿传、清军、分巡、兵备等道。各省因事而置,无定员。清初
官库名。元大德八年(公元1304年)置,属中政院。掌收支御膳野物,职视生料库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大使各一人,副使二人,提控案牍一人;属吏有库子。
官名。郑成功设。参见“正领”。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
见“磨勘院”。
唐代一种介于府兵与募兵之间的兵。始置年代不详,武则天时开始广泛设置于山东近边诸州与河南河北地区。开元八年(公元720年)又扩展到关内道,由朝廷于两京及诸州拣取,其制如《唐六典·尚书兵部》“兵部尚书”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