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司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
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所提高。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
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所提高。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见“和硕贝勒”。
官名。全称“钦命出使大臣”。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设。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,二十七年,改归外务部。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: 头等,秩一品; 二等,秩二品; 三等,秩三品。其职掌为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东宫诸局之一,设丞。官署名。梁置,掌储供宫中药物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·舍人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《周书·颜之仪传》:“世宗以(之仪)为麟趾学士,稍迁司书上士”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所掌与司会略同
官名。南朝设。掌皇帝仪卫。一般以直阁将军担任。
见“制置茶盐使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陆军部的副长官,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从事中郎之一,与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分掌僚属诸曹事。官名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三兵中郎,掌中兵、外兵、骑兵之事。
见“书写机宜文字”。
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按定限督催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所办之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委派,无固定员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