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译官
见“译官”。
见“译官”。
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农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持农产物信用及价格,防杜病虫害输入及检定肥料品起见,设立农产物检查所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六月公布的《农产检验所检验条例》规定,所内分设四课:第一课,掌
官名,大厩的别称,汉置,掌养御马。《资治通鉴·汉惠帝三年》:“都厩灾。”注:“都厩,大厩也,属太仆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尉
见“巡检”。官名。金朝在中都东、北部、中都西、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,正七品,掌界捕盗贼。中都东、北部巡检,在通州置司,分管大兴、漷阴、昌平、通顺、蓟、盈州。中都西、南都巡检,在梁山县置司,分管良
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官署名 清末各省劝业道衙署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设。置劝业道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农务、工艺、商务、矿务、邮传六科,每科置科长(正六品)一人,副科长(正七品)一人,科员若干人。职掌全省农
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。始行于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。凡举人入监,给予教谕之俸。可入监读书,亦可回籍读书。出授教职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许各省举人入监,与贡监、
官名。金朝置。设于世祖中统四年(1265),由探马赤军将领充任,监督汉军万户作战、戍守。后罢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六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依例升迁左正一,缺出由左演法升补。
官名。简称福建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。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