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邑走马
官名。西周置。主管五邑的马政。《元年师兑簋铭》:“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,匹师和父司左右走马、五邑走马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主管五邑的马政。《元年师兑簋铭》:“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,匹师和父司左右走马、五邑走马。”
见“知县”。
官名。亦称大理寺丞。北魏或有其名。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,七品。隋朝置二员,正七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正分判狱事。唐朝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;一丞断事,诸丞共同参
官名。辽代设敌烈麻都司,掌管礼仪,其官有总礼仪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敌烈麻都司》。官名。辽置,为敌烈麻都司的佐官。见“敌烈麻都司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收民租。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有仓曹掾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中仓曹史,似还应有左右或东西曹史。晋代诸县亦置仓曹,有掾与史,见《晋书·职宫志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造石器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简称武选司郎中。明清兵部所属武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郎中设,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武选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
官名。唐置,五代因之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政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
省的军政长官。辛亥革命时各省推举的统帅称为都督,兼辖民政。北洋政府时原则上实行军民分治,民政由民政长专管,都督名义上只管军政,直属大总统,统辖省内各军,协助处理省内治安,关于军令受参谋本部指挥,军政受
宋朝主管官员带“提点” 衔的各种机构简称。为提点在京寺务所、提点中太一宫所、提点建隆观所等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公主属官,管理公主家中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