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交通部法规委员会

交通部法规委员会
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,编拟交通各种法规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公布的《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,兼任委员若干人,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,本部参事、司长、技监为当然委员;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由部长就委员中指定;总编纂一人以副委员长兼任。委员长主持本会事务,副委员长助理本会事务。各种法规由委员长指定各委员分别起草,然后提交委员会议决。委员会由委员长召集,并为会议主席。本部已公布的各种章则,委员会认为有修正的必要者,得提出建议书,由部长核准修正之。本会分置电政、邮政、航政、普通四组,各组以专任委员及兼任委员若干人组成,各兼任委员得同时担任两组委员。各组设主任一人,由委员长商承部长就专任委员中指定之。本会因事务之需要得设秘书一人,办事员若干人,由委员长呈请部长派充;因缮校、记录并得酌用雇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辟雍正

    官名。即辟雍学正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员五人,负责执行学规。宣和三年(1121)罢。

  • 巧工

    官名。三国吴《天发神谶碑》:“巧工九江朱口。”(《金石萃编》二十四)宋赵明诚《金石录》二十跋尾十《赵西门豹祠殿基记》:“又云:‘巧工司马臣张由。’……近岁临淄县人耕地得‘巧工司马’印,遍寻史传皆无此官

  • 藩台

    明清布政使别称。明清两朝布政使的别称,又称“藩司”、“方伯”,主管一省人事与财务。详见“布政使”条。

  • 总统府第四局

   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各项典礼、阅兵、出巡、授勋、国际礼仪、接待外宾等事项。设中将或简任局长一人,少将或简任副局长一人,上校或荐任科长三人;并设秘书一人,科员十二至十六人,书记官四人,事务员

  • 安抚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南面边防官有易州飞狐招安使司,圣宗统和二十三年(1005)改安抚使司。清朝于云南、四川、湖广等地设为土官衙署,属武职从五品衙门,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安抚使,管理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,受地方督抚节

  • 茶马司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始置。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)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,以供秦凤熙河路买马之费,遂置茶场司。元丰四年(1081)合二司为一司。宁宗庆元六年(1200)以提举茶事兼理马

  • 散班

    见“秃鲁花”。

  • 善扑营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善扑营职官。额设六人,分左、右二翼,各三人。由善扑营总统大臣于本营侍卫教习及外营侍卫章京内拣选,引见补放,掌统辖营众。

  • 十团营

    军事编制。明景泰元年(1450)选原京军三大营(五军营、神机营、三千营)精锐改置,每营设都督一,号头官一,都指挥二,把总十,领队一百,管队二百,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,监以内臣,兵部尚书或都御史

  • 典礼院直学士

    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