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交钞提举司

交钞提举司
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印造、发行钞币。宪宗三年 (1253) 始于京兆路立司,印钞以佐经用。七年,罢司。世祖中统元年 (1260),置诸路交钞提举司,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,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。至元三年 (1266),设制国用使司总管钱谷,下立诸路交钞都提举司,秩正五品,置达鲁花赤、都提举等官。八年十一月罢司,后复置,改隶户部。二十四年,改诸路交钞都提举司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。至元十七年,立畏吾境内交钞提举司; 二十四年,立江南四省交钞提举司,后均改为宝钞提举司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爰书

    秦汉司法机关通行的文书,有一定程式。睡虎地秦墓竹简》和《居延汉简》中均保存有完整的爰书,内容包括以下各项: 司法案件的诉辞、供辞、现场检验记录和案件的综合性报导等。

  • 柴草部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
  • 京都园苑四面监

    ①官署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所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,各置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分掌所管方面苑内宫馆、园池; 又有录事、典事等。②唐朝司农寺属东都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长官的合称,各置一员,从六品

  • 赐带剑履上殿,入朝不趋

   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。《汉书·萧何传》记汉“高帝五年(公元前202年)奏位次,令萧何第一, 赐带剑履上殿, 入朝不趋。”

  • 诸司使

    官名统称。唐朝后期始置,多以宦官充任。五代改用武臣。宋初尚有实任者,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分东、西二班,各二十使。东班有皇城使、翰林使、尚食使、御厨使、军器库使、仪鸾使、弓箭库使、衣库使、东绫锦

  • 堂案

   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
  • 法部左右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秩四品,为参议厅的主官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 编纂条例,详核驳议稿件,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。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,由司员中选派。

  • 上资

    见“资(1)”。

  • 典铁匠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掌制造兵器。

  • 下千户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,秩从五品,掌军三百以上。置达鲁花赤、千户各一员,从五品; 副千户一员,正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