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探访队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探访、侦缉奸宄,凡行踪诡密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均需进行探查。置监督一人,辖中、左、右三路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宣统元年(1909),并入缉探总局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探访、侦缉奸宄,凡行踪诡密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均需进行探查。置监督一人,辖中、左、右三路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宣统元年(1909),并入缉探总局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
官名,东汉置,即灌谒者,详“灌谒者”。
旧时对地方官府中幕友的俗称。其中负责钱粮者称钱谷师爷,负责诉讼者称刑名师爷,负责文书者称书启师爷。地方官的幕友。如清朝州县官的属员有刑名师爷、钱粮师爷等。见《清稗类钞·绍兴师爷》。
官署名。元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置司成都路,设使、副使等职,监治成都、嘉定、广元、顺庆、永宁、重庆、夔州、叙州、马湖等路,兼劝农事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隶少府。管理上林苑及其居民。捕得禽兽送太官令,以供宫廷之需。有丞、尉各一员。三国魏、西晋因之,七品。东晋省。南朝宋世祖大明三年(459) 复置,七品,有丞一员。隶尚书省殿中曹及
明清内阁内部机构。明始置,掌书写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勘合底簿。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。清代于康熙十年(公元1671年)始设诰敕房,由汉本房兼管。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,由大
官署名。元朝都水监派出机构,掌巡视河道、治河等事,设于顺帝至正八年(1348),立司济宁路郓城。九年,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。各置监、少监、监丞等职。官署名。元至正六年(公元1346年),因黄河连年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主客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蕃郎置,为礼部主客司长官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主客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故。五代沿置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见“科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