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众议院外交委员会

众议院外交委员会
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外交事项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女真军

   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

  • 族马

    官名。殷朝置。武职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七二八片: “族马令往。”

  • 亲丧未葬不许入仕

   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, 例黜其官。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,有诏终身不齿。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。入宋以后,此制转严。参见“丁忧”。

  • 修政局参详官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以侍从官兼任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
  • 督学科

   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
  • 武选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唐置,属兵部,掌武官选授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
  • 十猛将军

    猛毅、猛烈、猛威、猛锐、猛震、猛进、猛智、猛武、猛胜、猛骏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猛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

  • 王国陵长

    官名。晋于王国置陵长、庙长,分掌王国陵、庙之事。南朝梁陈沿置。

  • 县议事会

    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
  • 粮食部管制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粮食部,执行粮食管制的法令。设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