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隶徽政院。秩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。设令、丞各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正八品上,后期未见。
官名。军队主将的佐吏。《孙膑兵法·[将失]》: “众不能其将吏,可败也。”1、军官的通称。《史记·灌婴传》:“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,皆赐爵列侯。降左右司马各一人,卒万人二千人,尽得其军将吏。”2、武官与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资深者充任,位在太史局令、正之下。
官名。见“兰台”。
学校名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中都(今安徽凤阳县)国子学而置。其设置与京师国子监(亦是年改称监)同。二十四年更定员额、品秩,设祭酒、司业、监丞、典簿、博士、学正、学录、掌馔各一人,助教二人,品秩与
官名。清置,为衍圣公官属。秩正七品,员额一人,以衍圣公第三子承袭,掌奉圣泽书院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四月,置于平州。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,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。同年八月罢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军法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。无定员,从七品。与州同分掌督粮、捕盗、海防、水利诸事。例以鸿胪寺汉主簿、鸣赞、汉军九品笔帖式、按察司知事、府经历、县丞等升任。另恩拔副员就职者,可除授直隶州州判。官名。清代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