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惠司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提倡商务,保护商人各事项,并本部司员升调补缺保奖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商务司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商务局、所、学堂、招商一切保护事宜,赏给专利文凭,译书译报,聘请外籍工程师及本部司员升调补缺各项保奖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提倡商务,保护商人各事项,并本部司员升调补缺保奖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商务司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商务局、所、学堂、招商一切保护事宜,赏给专利文凭,译书译报,聘请外籍工程师及本部司员升调补缺各项保奖事宜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西魏沿置。为左军统帅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记》: “以使持节、侍中、大司马、开府、司州牧、广陵王 (元) 欣为左军大都督。”
官名。辽朝永兴宫长官。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。汉人亦有任此职者。下置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世烛等职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宣徽北院官员,在知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文宗天历二年(1329)正月,秩从二品,掌左钦察卫、右钦察卫、龙翊卫三支钦察卫军。次年六月,改为大都督府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。均沿五城理讼之例,掌审理诉讼案件。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改为内外城预审厅。
官名。隋朝诸冶监次官,大冶监丞视正九品,中冶监丞视从九品。唐朝少府监所统冶监次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
唐宣宗大中(847—859)以后,每岁礼部放榜取二、三名姓氏稀僻者,谓之色目人,亦谓榜花。
清朝总督之俗称。清代尊称总督为制军,因其有节制文武各官之权,故称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