俸米
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,分辖十四边营。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营官。员额二十三人,分驻江卡、堆噶尔本
杂号将军名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永传》:“又遣使拜西防贼帅山阳佼强为横行将军。”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清置,每省一人,掌本省学政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督学政》。
满语官署名。又作“绰尔齐衙门”。清朝专习满洲、蒙古吹歌处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夏侯审等六人及第。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沟渎浍池水利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雍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沟、渎、浍、池之禁,凡害于国稼者,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,秋令塞阱杜擭,禁山之为苑泽之沈
官名。南朝宋置,陈超曾任此职,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