僭位
非法占据上位。
非法占据上位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,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都官郎中、大行台吏部郎中等。在北魏末及东、西魏时,权力很大,加之当时授官较滥,常可加或兼其他较高官职,如杜弼任此职时加镇南将军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隋置于诸王府。按南北朝时公府有城局参军,主盗贼事,隋代王府城局参军所掌似应相同。唐武德中废。
官名。籍田为皇帝亲耕之田。《汉旧仪补遗》:“春始,东耕于籍田……百官皆从,皇帝执耒耜而耕,天子三推,三公五,孤卿十,大夫十二,士、庶人终亩。”西汉大司农所属有籍田令及丞,掌管皇帝亲耕的仪式与籍田的管理
官名。省称“廪”。西周置,春秋战国沿置。主管谷米收藏及颁发配给的官员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廪人献饩”。韦昭注: “生日饩,禾米也。”《周语上》:“廪协出”。韦昭注: “廪人,掌九谷出用之数也。”《仪礼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 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九品。
官署名。唐朝户部四司之一。高宗登基(649)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司设。为户部之头司,龙朔二年(662),改称司元司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,改称地官司,中宗神龙元年(705)
官名。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·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武德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金部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八品,掌收买官中所用诸物。其佐官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四员,从九品,掌支应等事。见《金史百·官三》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校理官而置,四员,正九品下,宪宗元和二年(807)复校理官而罢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