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干办公事省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
①官吏更宿制度。始见于唐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、门下二省,时时召以草制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诏举,袁晖等二人及第。
诸侯依时贡朝天子以示臣服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暴民不作,诸侯宾服。”
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,各置一员,视正九品。官名。见“交市监”。
见“议政贝勒”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官名,这是蒙元官名的音译,也译卜尔赤、博儿赤、博尔赤、保儿赤、保兀儿赤,汉又为“司膳”、“厨师”、“掌管伙食”。元朝置,掌宫廷烹饪宴饮等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三库之属官。隶属于三库掌印郎中,办事机构称为大使厅。清雍正二年(1724)设,三库各一人。乾隆三年(1738)增银库大使一人。皆为满员,未入流。三年一更代,缺出由各部院笔帖式内保送调补。
官名,东汉置,掌在东观校秘书。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(安帝永初)四年,拜校书郎中,诣东观典校秘书。”后世也有沿置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有二: ① 议政大臣。②参赞大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