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禄寺典簿厅典簿
官名。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,明制有典簿二人,录事一人。清制有典簿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一人,掌章奏文移。每年夏季。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,汇缮支出酒、盐、米、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。并掌本寺官员俸银、奖惩、考勤等事务。厅下设本房、俸粮科、厨役科,各设经承一人,办理分管的事务。
官名。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,明制有典簿二人,录事一人。清制有典簿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一人,掌章奏文移。每年夏季。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,汇缮支出酒、盐、米、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。并掌本寺官员俸银、奖惩、考勤等事务。厅下设本房、俸粮科、厨役科,各设经承一人,办理分管的事务。
官名。简称巡按。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。明洪武十年(1377)始派监察御史出巡地方。以后定制北直隶设二人,南直隶三人,宣、大一人,辽东一人,甘肃一人,十三省各一人。监察御史虽官仅七品,但出为巡按,名曰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彩”。
历朝对因罪、因过革职归旗或四籍住闲官官之称呼。
官名,汉置,掌黄门乐人。倡: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,滑稽不穷,常侍左右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注:“师古曰:幸倡,倡优之见幸遇者也。”官名。西汉黄门令所属,倡指倡优,见《
官名。见“司狱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后无此职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特别部员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,为特别部员。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。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;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
陆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,掌军乐事务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副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副率。
参见“尚书郎”、“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