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官名。亦作“敦长”。战国时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能五人一屯长。”后地位稍高,然仍属低级军吏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,胜、广皆为屯长。”颜师古注: “人所聚曰屯,为其长帅也。”东汉将军
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,用于支度国用、授六品以下官、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军官。辖凤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旗、瓜、吾仗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佐司会管理国家财政帐簿,为司会之副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,司会属官有司书。郑玄注:“司书,主计会之簿书。”②清朝钦天监时宪科属官,“五官司书”之简称。详“五官司书”。官名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战船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东宫食官局长官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署名。明朝太仆寺所属仓库。设大使一人。掌贮凡各牧监草场被垦为田地之岁收租金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:设于黄河、大江、雅砻江、澜沧江、怒江各地;西藏置五十二人: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