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债司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下属机关,掌管国家公债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公债的募集和发行;二、公债的出纳管理;三、公债的偿本和付息;四、公债的注册、更名;五、公债簿的登记,公债计算书的调整;六、整理公债;七、地方公债的稽核;八、财政部证卷;九、其他关于公债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等。次年改置为制用局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亦置公债司,管理公债库券的一切行政,设司长、科长、科员等职管理之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下属机关,掌管国家公债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公债的募集和发行;二、公债的出纳管理;三、公债的偿本和付息;四、公债的注册、更名;五、公债簿的登记,公债计算书的调整;六、整理公债;七、地方公债的稽核;八、财政部证卷;九、其他关于公债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等。次年改置为制用局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亦置公债司,管理公债库券的一切行政,设司长、科长、科员等职管理之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、典史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一月置稽察守卫处,以贝勒载涛、毓朗、尚书铁良总司稽察守卫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派阿穆尔灵圭、载润总理两翼前锋八旗护军翼内务府三旗军等营,专司整顿各该营用
宋朝吏部侍郎铨别称。《宋史·职官三》:吏部“旧制有三司,尚书主其一,侍郎二员各主其一,分铨注拟事”,其后“凡文吏班秩品命令一出于中书,而小选院既不复置,本曹但掌京朝官叙服章、申请摄官、讣吊祠祭”。
勋官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六转勋官,比正五品。宋朝为第七阶勋官,秩正五品。金朝置为第七阶勋官,正五品。元朝为第七阶勋官,正四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七阶武勋,正四品,再考称职者授。勋官名,金
官署名,东汉置尚书,总领政事。三国曹魏,在京都以外置尚书分台,称尚书行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泰传》:“诸葛诞作乱寿春,司马文王率六军军丘头,泰总署行台。”其后,晋置,北魏置,称大行台,隋有行台省,唐初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杜琼传》:“古者名官职不言曹,始自汉以来,名官尽言曹,吏言属曹,卒言侍曹。”
官名。隋朝左领左右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长官所亲近信任的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尤巧为狱文,善史书,所欲诛杀,奏成于手,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之。奏可论死,奄忽如神。”
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置,与天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并称为六部大人,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皆由诸公担任,其下设三属官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,遂罢。
佛号。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。“达赖”,蒙语,意为“大海”,“达赖喇嘛”意为“德智广深如海无所不纳之上师”。明朝万历六年(1578),蒙古俺答汗始以此名尊奉锁南嘉错,称三世,并追奉其一世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