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京官三年京察,外官六年大计。考核官吏,核以四格,纠以六法。六法为:一曰不谨,二曰罢软无为,三曰浮躁,四曰才力不及,五曰年老,六曰有疾。核之而实,则不谨者、罢软无为者革职,浮躁者降三级调用,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,年老、有疾者休致。凡官贪者、酷者则特参,不入于六法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京官三年京察,外官六年大计。考核官吏,核以四格,纠以六法。六法为:一曰不谨,二曰罢软无为,三曰浮躁,四曰才力不及,五曰年老,六曰有疾。核之而实,则不谨者、罢软无为者革职,浮躁者降三级调用,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,年老、有疾者休致。凡官贪者、酷者则特参,不入于六法。
明朝置,为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,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官名。清置,满汉各一人,掌巡视五城(东西南北中五城),绥靖地方,剔除奸弊。其职掌与巡视五城御史完全相同。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六科》:“雍正初,以六科内升外转,始隶都察院。凡城、仓、漕、盐与御史并
①宋朝都统制司别称。②泛指主管军事的机构。
国防部内部行政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国防部各厅、局的人事、文电收发、通讯、档案管理、勤杂等事务。局内设管理、总务两组,另设七个处,分管各项业务。组、处之下分设若干科。其人员级别与各
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位艺师之下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农工商部艺士均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,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,八、九品不等,无定额。
西周内史类史官同官僚友的称呼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 “矧太史友、内史友。”《王祀卫鼎铭》:“内史友寺刍”。其长官称内史尹氏,省称内史尹,或称“作册尹”,僚属有作命内史,作册内史尹氏等。参见“内史”。
即“寺务司”。
宋朝勇敢、效用兵资级名。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,以授有战功者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设立资源委员会,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,掌理全国资源的调查、开发、管理等的行政事务。次年三月,行政院缩小组织,本会裁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