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北牢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北王府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北王府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。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巡抚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
官署名。属东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典书坊置,掌侍从、献纳、启奏,职比中书省。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典书坊,睿宗景云二年(711)再改为右春坊,长官右庶子二员,次官中舍人二员,另有太子舍人四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财赋。顺治十六年 (1659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宗室郎中、堂主事各一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经会、粮储、农田三司,分掌泉货、谷糈、田亩诸事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
见“额驸”。
即“西域校尉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市场的巡查稽察,检举违法者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稽,五肆则一人; 胥,二肆则一人; 肆则一人”,“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。掌执市之盗
即“单车刺史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吐蕃最高总兵次官。辽朝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副贰,以亲王充任。
官名。元置,为长信寺的佐官。见“长信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