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厩署丞
官名。典厩丞。
官名。典厩丞。
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
官名。北齐皇子及诸王国置,员二人,位在典府丞之下。
官名。①西周置,春秋战国沿置。又称候。掌迎送宾客之事。《诗经·曹风·候人》: “彼候人兮,何戈与祋。”毛传: “候人,道路送迎宾客者。”南凉亦置。《晋书·秃发傉檀载记》: “州人王钟、宋钟、王娥等密为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建立功勋,朝廷特予升迁官职、差遣,称为旌擢。
官署名。清朝六部及理藩院、都察院、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督催诸司、署、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,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,按月奏销。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属
官署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置,掌畜养牲畜,以供王府之需,所设官俱为杂职。
官名。亦作“扎萨克”。蒙古语音译,意为“藩封掌印”,即“一旗之长”。掌一旗之政令。清朝内、外藩蒙古及哈密、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。世袭者循例题请,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台吉、塔布囊等
撰定礼制的机构。南朝齐、梁置。设吉、凶、宾、军、嘉五礼新旧学士。《梁书·徐勉传》:“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,东昏之代,频有军火,其所散失,又逾太半。天监元年(502),(何)佟之启审省置之宜,敕使外
见“副司弓”。
爵名。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郡公下,一品。南北朝沿置。梁位视三公,班次之。陈置为九等封爵第二等,二品,秩视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