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仪曹参军置,职如故。
指君王宠信之小臣。《礼记·檩弓下》:“调也君之亵臣也。”郑玄注: “亵,嬖臣也”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皇祐三年(1051)置,掌修治黄河、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。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,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。嘉祐三年(1058)废,另置都水监领其事。官署名。宋皇祐三年(公元1051年)置,
八旗官学名。汉军旗每旗设立一所,每佐领下各选一、二人入学,学习满文。特派参领八人掌稽察事务,清文教习十六人,弓箭教习无固定员额,掌教学生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虎贲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
官名。北魏末高欢置为侍卫近职。《北齐书·张保洛传》:“及高祖起义,保洛为帐内,从破尔朱兆于广阿。寻迁右将军、中散大夫,仍以帐内从高祖围邺城”,“以帐内从高祖出山东,有麴珍、段琛、牒舍乐、尉摽、乞伏贵和
官名。魏晋南朝北齐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齐六品上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中为五品上,郎从五品中;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
官名。西汉属水衡都尉,员十二人。东汉改属少府,减至一人,秩三百石。助上林苑令主苑中禽兽及苑中居民。官名,西汉置。上林一令八丞十二尉,十二尉分掌上林兵禁和治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水衡都尉》,参看《上
汉朝官员父母去世,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,有一定期限。哀帝时规定,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宁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