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称宰相为南司,因其在宫禁的南边;称宦官为北司,因其在宫禁的北边。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上品官,与大国王同级,称为文武法竟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天。
官名。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、右理事官各一人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汉朝关于选官的律令。其中规定,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。哀帝时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可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桓、灵时,宦官
官名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,两晋、南朝宋省置无常,八品,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八品上,北周改为正二命。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正九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杂号将军
官员服制。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,四品、五品服绯,佩银鱼袋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定制,都督、刺史散官未及五品者,并听著绯佩银鱼,离任则停,谓之借绯。宋朝沿此制。唐制,官员阶官未至五品而
交通部直属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检定全国轮船船员,设置船员检定委员会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六日公布的《交通部船员检定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其职任为辅助航政司处理关于检定船员时审查及考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安。见“六爵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稍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初兵部职方司所属职官。掌京师城门之守卫。顺治四年(1647)改“门千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