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省押班
宦官名。宋朝初年内侍省置,位副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辽朝亦置,又有内侍左、右厢押班。
宦官名。宋朝初年内侍省置,位副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辽朝亦置,又有内侍左、右厢押班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内庭,也写作内廷,指皇宫内。唐柳宗元《与韩愈论史官书》:“则又将扬扬入政事堂,美食安坐,行呼唱于内庭外衢而已也?”唐代韩偓《夏五月……聊寄知心》诗:“职在内廷宫阙下,厅前皆种紫微花。”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同“太保”。西周始置。周王辅弼三公之一。《大保簋铭》: “王降征令于大保”。春秋时曾国亦置,见《曾大保盆铭》,详“太保”。
参见“印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金部,掌审覆、供给时赐、俸给,由金部郎官领之。
科举考试录取时须评定等第,因称应试合格为登第,亦称及第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始置,员一人,为少府监副长官,佐理百工技巧之事,从四品,后改少府少令。唐初废,太宗贞观元年 (627) 复置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内府少监,咸亨元年 (670
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职官。总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都商税务司。有汴河上锁与汴河下锁,掌征收汴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