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官名。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。分别为府学教授、州学学正、县学教谕之副职,分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朝相沿未改。官名。清代儒学设此官,在府学,为教授之副,从八品;在
越礼行为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舞大武,乘大路,诸侯之僭礼也。”
官名。晋朝改协律都尉置,职掌略同,隶太常。南朝宋、齐省,梁、陈复置。参见“协律都尉”。官名。晋置,掌乐律,为乐官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协律郎》。
官名。唐朝陪都洛阳实际行政长官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升河南府长史置,员一人,从三品,通判府务,东都牧缺,则行其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三乡为县,置县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乡帅”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 “中少府建威侯王昌为中坚将军。”官名,汉置,即皇后宫中的少府,掌皇后宫中的财物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下·竟宁元年》:“河南太守召信臣为少府,二年徙。中少府安平侯王章子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四员,左、右翼各二人。由统领于前锋校内酌委。给五品顶戴,仍食前锋校月饷。佐前锋侍卫掌分辖营众。
官名,汉置,掌西域屯田事。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:“元帝又置戊、已二校尉,屯田于车师前王庭。”“后阿罗多复从匈奴中还,与卑君争国,颇收其国人。戊校尉阎详虑其诏引北虏,将乱西域,乃开信告示,许复为王,阿罗多
官名。参见“左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总督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