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仁宗皇祐四年 (1052) 以侬智高起义,始于广州、桂州置,以本州知州兼任。其后,西南边帅多带此衔,以重其权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,又置于熙河、永兴、鄜延、环庆、秦凤、泾原等六路。后帅臣任
官署名。即宗正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宗正寺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宗正寺为司属寺,以司属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宗
官名。西周置。一说即《周礼》之“门子”。一说为《周礼》之司门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所记有“小门人繇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可能相当于《周礼·天官》之属的阍人,掌守王宫中门之禁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管太府文书簿籍,参预机密,地位在长史,司马之下,相当于辅政大臣。西凉、南凉沿袭此制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官名。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。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,余为同考试官。另有词赋试官、经义试官、策论试官、监试官、试律官等。后隶考试院。
官名。①秦始皇始置,位仅次于左、右丞相,辅佐丞相处理全国政务,权重而秩尊。西汉沿置,仍为丞相副贰,秩中二千石,与丞相对称“二府”、“两府”,协调处理天下政务,而以监察、执法为主要职掌,为全国最高监察、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“太宗即位,拜(拓跋干)内将军,都将,入备禁中。”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分设于各州,统领马军。设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典矿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